至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民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作者:海与迟落梦 |

背景及案情概述

在至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租赁”)与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之间发生一起民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的约定不明确,导致在租赁物的交付、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方面产生争议,进而引发纠纷。

法律适用及案件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接受履行。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但不得约定履行费用的计算方式。

在本案中,至正租赁与融资公司签订的民间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融资公司向至正租赁出租一处房产,并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事项。合同签订后,至正租赁依约向融资公司支付了租赁费,但融资公司未能按约定期限向至正租赁交付租赁物。至正租赁要求融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合同履行争议及法院审理

至正租赁与融资公司签订的民间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融资公司向至正租赁出租一处房产,并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事项。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融资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租赁物交付至正租赁。融资公司在租赁期限内未能向至正租赁交付租赁物,构成违约。至正租赁要求融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针对双方的争议,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融资公司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未能向至正租赁交付租赁物,构成违约。至正租赁要求融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支持了至正租赁的主张。

案件启示及风险提示

本案的审理结果对融资企业和承租企业具有重要的启示和风险提示作用。

1. 融资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承租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等,确保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能够按照约定及时交付,避免因违约而产生的纠纷。

2. 融资企业应明确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重要事项,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以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3. 承租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己不明确或者理解有困难的地方,应及时与融资企业沟通,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

至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民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图1

至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民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图1

4.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避免因纠纷而导致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给自己带来损失。

民间融资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企业的一种主要业务模式,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应认真对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融资企业应充分了解承租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等,确保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能够按照约定及时交付,避免因违约而产生的纠纷。承租企业也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有不明确或者理解有困难的地方,应及时与融资企业沟通,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避免因纠纷而导致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给自己带来损失。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融资知识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