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融资租赁业务协议

作者:最后的余温 |

总则

1.1 本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

(1) 委托人 (以下简称“委托人”)

(2) 融资租赁公司 (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1.2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个人委托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业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3 本协议的版本 shall be in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shall be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Any disputes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resolv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业务条款

2.1 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个人委托融资租赁业务服务。

个人委托融资租赁业务协议 图1

个人委托融资租赁业务协议 图1

2.2 委托人应按照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业务流程和指引,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财务状况证明等。

2.3 融资租赁公司应在业务流程和指引的指导下,对委托人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委托人的资格和信用。

2.4 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审核结果,为委托人提供个人委托融资租赁业务方案,包括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利率等。

2.5 委托人应在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个人委托融资租赁业务方案中,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方案,并签订相应的合同。

2.6 融资租赁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回收等。

2.7 融资租赁公司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融资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本金、利息、手续费等。

2.8 委托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归还融资租赁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手续费等。

合同期限

3.1 本协议的期限为 (以下简称“期限”)。

3.2 合同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

3.3 在合同期限内,融资租赁公司应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委托人应按照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归还融资租赁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手续费等。

违约责任

4.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2 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以下简称“有效期”)。

6.3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委托人:

(以下简称“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融资租赁公司:

(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签字(或盖章)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融资知识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